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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0-01-28        来源: 培训部        作者:        点击次数:9339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 就业的通行证    ★ 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的依据
 
 
   
做自己的营养师,拥有健康幸福的保障
    • 享受饮食快乐
    • 缔造幸福生活
    • 拥有金色未来
 
成为专业营养师,开辟了就业的黄金通道
    • 让生活多一种色彩
    • 让职业多一份选择
    • 让梦想从这里起飞
 
 
发展历程及央视相关报道
 
     公共营养师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颁布的第4批新职业之一,并于2007年颁布了《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9月,由人保部和卫生部联合进行“公共营养师试验性鉴定工作”,2009年正式列入国家统考,一年两次。
 
     2005年4月7日,CCTV《焦点访谈》之“餐桌上的误区”报道:我国面临营养师人才饥荒,缺口至少400万。记者采访了中国营养学会会长葛可佑,秘书长翟凤英,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委员李淑媛,他们透露社会需要大量的营养师,13亿人口只有3000个营养师,医院里1000张床位的营养师不足一个。 
   
     2006年3月10日,CCTV《新闻联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就“推进公众营养改善行动”接受集体采访。
 
     2007年2月20日,CCTV《新闻30分》“社会急需公共营养师”,采访了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专家委员会主任杨月欣。
 
     2009年10月19日,CCTV《中国新闻》“专家呼吁:为国人的营养健康立法”。
 
     2010年8月3日,卫生部出台《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
   
     2012年2月15日,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公共营养师在医院炙手可热。
 
    《营养改善条例》规定今后所有幼儿园、学校、医院、社区、集体用餐单位等必须配备专职营养师。
 
     在美国,凡是住院病人的治疗都必须要有营养师的参与。在日本已实现每300人配备一个营养师。经专家预测公共营养师将是21世纪最有前景的职业之一,随着国家相关营养法规的出台,社会及大众对公共营养师的需求将呈现爆炸性增长。2010-2020年将出现公共营养师全球服务就业的高峰。
 
  根据国家公共营养师培训大纲要求,具体招生事宜如下:
 
一、工作方向:
 
     公共营养师是指从事公众膳食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营养与食品知识传播,促进国民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其从业方向如下:
 
     职业类营养师:在企业、学校和幼儿园做专兼职营养师 ;
     医药类营养师:主要从事医疗护理类以及营养保健类工作;
     保健类营养师:主要从事营养保健产品的生产代理及销售工作;
     食品类营养师:主要从事食品快餐的生产销售与产品研发以及营养配餐工作;
     酒店类营养师:主要从事餐饮酒店高级管理,职业点菜师、高级行政管理等工作; 
 
 
     咨询类营养师:为美容院、健身房、社区等提供营养咨询服务,或在健康管理公司从事营养咨询工作等;
 
     私人营养师:为职业经理人、高收入家庭、慢性疾病患者等提供个性化营养咨询与配餐服务;
 
     营养讲师:在食品、医疗保健行业从事健康教育方案策划、课程开发、培训等工作;  
 
     自行创业:开设营养咨询中心或创办专业化营养配餐公司。
 
、招生对象及要求
 
     希望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食品教学、科研、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监督与监测、营养配餐、营养咨询、营养宣教的人员;宾馆、餐厅、机关、学校、医疗卫生等单位从事营养食品工作、营养教育工作者以及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其它有志从事营养职业的人员。
 
     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2. 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食品、医学等相关工作6年以上。
     2.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 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培训方式


 
     周末班:  周六周日全天上课,96标准课时,连续六个周末。
     全日制班:周一到周五全天上课,256标准课时,连续一个半月学习时间。
 
四、培训内容
 
     公共营养师职业道德、医学基础、营养学基础、人群营养基础、食物与食品加工基础、食品卫生基础、膳食营养指导与疾病预防、营养教育和社区营养管理基础、相关法律法规、膳食调查和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营养咨询和教育、膳食指导和评估、食品营养评价、社区营养管理和干预。
 
五、颁证机构
 
     经四级、三级、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权威证书,全国通用。国家政府网站可查询。
 
六、收费标准
      周末班
     二级公共营养师:        4800元(包括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证书费);
     三级公共营养师(高级):3600元(包括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证书费);
     四级公共营养师(中级):3300元(包括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证书费)。
 
七、报名须知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红底1寸彩照6张、2寸彩照4张、电子照片(小于20KB)和相关工作证明。
 
    地址: 晋城市红星西街红星科教大厦四楼406室           
    电话: 0356---205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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